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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我们只用实力说话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历史沿革
国发【1991】12号
由国务院授权开始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修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
1996年开始国家高新区外认定《关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36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号
《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研发费指标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人员指标
1、企业科技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我们的服务
研发费专项审计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需要出具近三年的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需要出具近三年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高新收入专项审计
高新认证代理
对企业认证条件进行测评,全面指导企业完善资料并进行申报工作。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与正式出库服务;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2022-08-05
查看详情 >
2022-08-01
2021-01-05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问题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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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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