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人员人工费用应归集哪些内容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条件。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比
小于5,000万元(含) 不低于5%
5,000万元至2亿元(含) 不低于4%
2亿元以上 不低于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归集,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是一个重点内容。

研究开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1、确定科技人员的范围;

2、确定科技人员的哪些职工薪酬费用可计入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科技人员有以下三类:
1、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2、专门为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管理服务的
3、以及专门为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
上述人员在上述相关活动中的工作时间一般要累计实际工作183天以上。

注:在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中提供技术服务一般指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服务。

高新认定工作指引规定,研究开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限于上述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中的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授予职工期权对职工进行激励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也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适用股份支付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过程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执行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归集制度,即研究开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应在高新认定工作指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归集,工资薪金的归集应在遵从国家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的基础上,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职工薪酬的全部内容进行分析进行归集,会计核算的职工薪酬在高新认定中不能全部归集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范围,与高新认定工作指引规定中列举相关的可以归集计入,未列举的不相关的不可以归集计入。

按上述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职工薪酬可归集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范围如下:

可以归集计入 不可归集计入
短期薪酬中“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归集计入 短期薪酬中“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不可归集计入
年度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未使用不会取消且需要企业支付现金的“短期薪酬—短期带薪缺勤” 属于“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可以归集计入 未使用会被取消且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的不可以归集计入
年度结束后十二个月内确定应支付的“短期薪酬—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金额属于“绩效工资”可以归集计入 “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属于福利性质且不属于“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不可归集计入
  与期权激励相关的适用股份支付规定的职工薪酬,属于职工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不可归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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