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在财会2016年22号文出台之前,没有人争议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是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财会2016年22号文出台,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成税金及附加。不仅如此,还规定把原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也调整到税金及附加来核算。也正是因为这个调整和核算范围的变化,大家对残疾人保证金计入那个科目也产生了争议!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作为其他税费也从管理费用划到税金及附加核算呢?

其实把残疾人保障金也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有其理由,残疾人保证金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及附加都是一个性质。属于税务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不也应该计入吗? 

当然也有觉得不应该计入的理由,以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没有包括残疾人保障金,改为税金及附加后,文件描述只明确增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没有增加其他项。

虽然有个等其他税费,但是在更名之前同样有等其他税费,所以残疾人保障金还是按原来的口径,计入管理费用。

从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来看,也是有所不同,有些计入税金及附加,有些计入了管理费用。茅台股份2019年的年报披露,其税金及附加项里面没有残疾人保障金这个项目,而且看表格数据合计是披露了所有税金及附加的明细,所有应该是没计入税金及附加,大概率是计入了管理费用。所以,经过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披露的年报对这个残疾人保障金的核算口径其实我们发现都是有差的,所以这种争议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肯定是常态化存在的。 

虽然不管是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对损益的影响都一样,但是对于这个我们还是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核算的指导。

  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官网回答了网民的问题,明确答复了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官网“企业会计准则”栏目发布的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