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入库。

(二)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申请入库的企业包括以下五类:

序号 企业类型 需满足条件
1 科技创新型企业 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3%;
(3)具有一定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分一类和二类,二类需至少三项)
2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且企业须有科技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或自主知识产权
3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属于《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53号),且年营业收入≥100万元或者从业人员≥10人
4 科技型总部企业 至少拥有 1 个分(子)公司,上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且实缴税费≥1000万元
5 其他创新型企业 由分园管委会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创新能力等出具推荐函报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照此申报